2008年11月27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法境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杭州立法约束城市道路“开膛剖肚”
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本报讯  修好不久的马路,因为要埋设新的管道重新“开膛剖肚”,给居民的出行带来诸多不便。杭州市立法对这种无序的行为说“不”。昨日下午,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条例旨在约束城市地下管线无序建设以及城市道路重复开挖现象。

  七条八条管线都用一条“沟”
  城市要发展,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数字电视等配套设施必然要不断更新。假如没有统一的规划,道路反复开挖的问题将无法避免。而要消除这种现象的有效途径就是建城市地下管线共同沟。
  在发达国家,“共同沟”甚至已经成为城市的风景。比如巴黎的下水道,就是巴黎人的骄傲,每天有1300多名地下工作者,从事像下水道维修、清扫,甚至导游等工作。
  在杭州“共同沟”技术也得到使用。钱江新城建成了浙江省最长的共同沟,长达2161米。除了燃气管道外,所有的管道都通过这条沟走。哪个管道坏了,或者需要更新,再也不用在马路上动手术了。
  杭州市的这个条例就把共同沟建设作为杭州地下管线建设的发展方向。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主干道路时,符合技术安全标准和相关条件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应当优先采用共同沟技术。
  鉴于建设共同沟先期投入比较大,条例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管线共同沟,明确“管线共同沟应当有偿使用”。同时,条例还对“横穿管道预埋”作出规定,明确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道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为地下管线预埋横穿道路的管道。

  城市道路地下规划应有前瞻性
  挖开、填平、再挖开、再填平,国内不少城市对城市道路的反复开挖,已让城市道路路面布满疮痍。之所以频繁地在马路上动手术,很大原因是在规划地下管线时,缺乏前瞻性,导致地下的发展速度远远跟不上“地上”的发展速度。由于预料不足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但增加了社会成本,比如施工污染、安全隐患、交通堵塞、汽车油耗、行人误工误时费用等等,而且引起群众的极大不满。
  杭州有意要改变这种被动局面。条例明确,市规划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地下城市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具备一定的前瞻性。
  条例还对全面、准确收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建设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作出明确。据悉,本条例有望在本次省人大常委会议获得批准通过。